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攀岩竞赛规程

2005-11-4 13:44:00  乐途旅游  字号:[ ]  选择背景色:图片 图片 图片    我来说两句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6年5月21日至5月23日在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专业组(人工岩壁)

男子:难度赛、速度赛

女子:难度赛、速度赛

(二)业余组(人工岩壁)

男子:速度赛

女子:速度赛

三、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行业体协、大专院校。

四、参加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大专院校负责本地区运动员的选拔、报名、参赛等工作。

(二)原则上以省为单位组队参赛,如省未组队也可以行业体协、地市、单项协会、俱乐部等为单位组队参赛。

五、组队与报名

(一)各参加单位最多可报专业组男队员2名,女队员2名;业余组男队员2名,女队员2名,领队或教练1名。

(二)凡在第二届全国体育大会及2002年至2005年全国攀岩锦标赛中获得难度赛前30名,速度赛前16名的报名运动员须报专业组。上述以外的运动员须报业余组。

六、运动员资格

(一)经有资质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报名参赛的专业组和业余组队员必须是2006年1月31日前在中国登山协会注册有效期内的运动员。未经注册或注册期已过的运动员不能报名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专业组设男、女难度赛,男、女速度赛4个小项。业余组设男、女速度赛2个小项。难度赛分为预赛、复赛和决赛,速度赛分为预赛、决赛(淘汰制)。

(二)竞赛规则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规则。

(三)比赛的定线员、裁判员、仲裁委员18人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6名,奖励办法按大会规定执行。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附后。

九、定线员、裁判员、仲裁委员

定线员、裁判员、仲裁委员18人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另有10名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报名与报到时间

(一)预报名:2006年3月10日截止。

(二)正式报名:2006年4月20日截止,各参赛单位须将报名表一式三份分别报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和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竞委会。

(三)运动员报到及离会时间:2006年5月19日报到(地点另行通知),2006年5月24日离会。

(四)定线员、裁判员、仲裁委员的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上述人员必须按时报到,逾期报到者不予安排工作,经费自理。

十一、比赛的场地、岩壁和技术装备由承办单位提供,安全带、攀岩鞋自带

十二、兴奋剂检查和处罚办法

在比赛过程中,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测中心将对运动员进行违禁药物抽样检查,违者按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的规定处罚。

十三、其它

本次运动会各参赛代表团、运动队在赛区的食宿费用按组委会统一标准自理,竞赛组织费等由组委会负责。

各代表团、运动队冠名及着装广告等要求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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