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2008-3-4 16:53:28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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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自查自纠面要求达到100%,重点抽查不低于30%,抽查的重点将放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期间,省民政厅将由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组织救灾救济处、计划财务处、最低生活保障处参加的检查组,对各地雪凝灾害期间的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及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省民政厅要求各地扎实细致做好自查,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要公布举报电话,认真查实群众来信和群众反映举报。对发现的贪污、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移送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从严、从重、从快严肃处理。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异常丰富,如昆曲、苏州评弹、蒙古族长调民歌、土家族摆手舞、杨柳青木版年画、针灸等,都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和历史价值。
自2003年初国家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以来,政府对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非常重视,文化部门为此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如审定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等。但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仍然面临日渐萎缩的困境。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保护工作困难重重,普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