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中央提出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议
2008-3-4 17:21:54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字号:[大 中 小] 选择背景色:
我来说两句
还近岸海域碧水蓝天
我国拥有1.8万公里大陆海岸线及临近海域,从总体上看,我国海域污染形势十分严峻。
全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为14.9万平方公里,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辽东湾、渤海湾、长江口、杭州湾、江苏近岸、珠江口和部分大中城市近岸局部水域,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
大部分海湾、河口、滨海湿地等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或不健康状态,主要表现在水体富营养化及营养盐失衡、河口产卵场退化、生境丧失或改变、生物群落结构异常等。
造成近岸海域污染的原因主要是:政府部门没有形成合力,存在着环保部门、海洋部门、交通部门、渔业部门及部队“五龙管海”的现象;区域合作不力。区域之间标准、体制不同,各自为政,上下游本位治理、责任互相推诿;相关法律法规不严,可操作性差。1999年《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后,配套条例迟迟没有出台;治理海洋资金渠道不畅,部分已经启动项目由于后续资金不能到位、久拖不能完成。
为此,我们建议:1、建立一个权威性协调管理委员会,落实海洋环保目标管理责任制,实现海域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共建共管。2、加强区域协调,相互监督。3、加强海洋规划,完善法规,依法治海。4、坚持海陆联动,严格控制海域污染。5、增加环保投入,拓宽资金渠道,完善投资保障机制。6、加大对沿海产业结构布局的调整力度,建设符合生态经济要求的沿海(岸)新型工业体系。7、推进科技创新,提高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水平。8、强化综合管理,全面开展海洋资源与生态修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