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相关部门检查 琼多家旅行社违法行为严重

2006-2-13 12:20:00    字号:[ ]  选择背景色:图片 图片 图片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海口2月12日专电(李朝杰)从1月9日开始,海南相关职能部门组织16个检查组,对海南的多家旅行社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后发现,这些旅行社普遍存在各种形式的违法经营行为。

据了解,一月份以来,有关部门共检查旅行社48家,约占海南省应检查旅行社的38%。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这些旅行社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包括:

一是不执行与景点协商确定的团队门票价格。例如兴隆热带植物园与旅行社协定价格为32元/人,而实际上旅行社只向景点付门票价格1元/人。

二是个别旅行社仍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如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行程表中所包含的景点并没有按规定带团去,也不向游客退款;有的旅行社对旅游合同、行程表所包含的景点和项目没有明确地说明清楚。

三是个别旅行社对自理项目没有明码标价或超过政府规定的门票价格标价,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有的旅行社至今还没有与景点签订协议。

目前,对于第一批已被查实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价格欺诈的违规旅行社,有关部门将对其依法严肃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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